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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宏:从检为民守护公益的追梦人

【字号:    】        时间:2022-11-18      

 

 

  

  以笃定前行为人生注解,以从检为民行初心使命 

  她从事法律职业30年,从检10年,点滴积累,踏实努力成为业务骨干;她从打击犯罪,到守护公益、与民同行,用责任担当,忠诚履职助力“四大检察”;她敬业勤勉,勇挑重担,带领团队实现民行业务新发展,目标新突破。她始终把使命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充分彰显了新时代检察官的政治品格和先锋形象。她就是保康县检察院二部行政主任,一级检察官陶宏。 

  2020年担任部门主任以来,陶宏敢于克难攻坚,带领部门全面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三项检察监督业务,实现了业务新发展、目标新突破。2020年度民事监督工作在全市检察业务考核中被评为优秀。2021年度行政、公益诉讼两项监督工作被评为优秀。她本人先后两次被市院记三等功。2021年7月被县教育整顿小组评为全县优秀政法干警。2021年11月被省院评为全省首批调研骨干人才。2022年办理的一起公益诉讼案件,被最高检八厅评为“益心为公”典型案例。与团队办理的一起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被省院评为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并被中央电视台12频道热点关注栏目跟踪报道。 

  守护公益,她担当作为 

  2017年4月,院里安排她从公诉部门调到民行部门工作。她不仅要面对民事和行政检察工作,而且还面对检察体制改革后全新的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为了尽快熟悉业务,她克服事多人少的困难,白天和书记员一同到乡镇跑线索,夜晚还要加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浏览内网案例。通过向书本学习,向兄弟院学习,保证了这项工作的顺利承接。近年来,她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山区实际和特色,带领团队先后开展了汉江流域保护、非法采砂场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安全生产等专项公益诉讼,办理了近300件公益诉讼案件,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2年初,有群众通过“益心为公”平台反映县城垃圾场散发恶臭影响生活。她快速反映,通过现场调查、走访当地居民收集了证据,通过研判分析理清了责任单位,向相关单位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通过督促,垃圾场投入除臭设备,采用加大运转频次,覆土盖膜等方式,有效缓解了恶臭扰民。通过办理此案,相关单位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垃圾场饱和问题,推动新选垃圾处理场的建设。该案件被最高检八厅评为“益心为公”典型案例。 

  行政化解,她深化做实 

  她在办案中立足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综合运用监督纠正、促成和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多种方式,认真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一些涉及多人多年的积案得到有效化解,消除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今年3月,在审查一起行政机关对吴某某非法占地行政处罚案件中,她敏锐的发现被处罚人吴某某系精准扶贫户,但行政处罚罚款却高达9万多元。处罚是否有错误?是否会因案返贫?她组织部门讨论,进而梳理了该案的违法点,确定了对行政行为监督方向,并延伸出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为了化解该案的实质矛盾,2022年4月25日,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她把听证会开到了村。在村委会、驻村工作队、行政机关、村民代表及当事人参与下,吴某某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通过释法说理,他也解开心结,该案得到彻底化解。该案被省院评为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并被中央电视台12频道热点关注栏目跟踪报道。 

  民事监督,她为民解忧 

  “民行检察官就是以人民为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她从检十年来,以真心真情用心办好案,用检察温度架起了一座通往群众心间的桥。如当事人郝某申请执行监督案件,郝某因还建房被开发商出售,心生怨恨,对法院折价补偿的判决不服,案子经一审、二审、再审被驳回申请。房子没住到,赔偿款也没拿到,因此找到了检察院。她通过耐心细致的接访,仔细阅卷,找房地产公司了解案情,抽丝剥茧的找到问题症结,一方面通过执行监督要求加大执行力度,一方面召开听证会做开发商的工作,最终郝某某同意法院判决,并与开发商达成和解协议。会后,她对该案进行了跟进监督,确保2021年春节,郝某某收到了51万元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一起长达7年的还建房纠纷终于做到案结事了。在办理尤某申请执行监督案件中,尤某右腿被截肢,生活困难,她帮助其申请到司法救助,为其解决了装假肢的实际困难。尤某拄着双拐来到检察院将一面写有“ 情系民心,为民解难”的锦旗送到她和控申检察官的手中。 

  新时代需要新作为,新使命需要新担当。 

  她立德立检、恪守本职, 

  把司法为民的理念落实在每一件案件办理中, 

  做公益守护者, 

  群众贴心人, 

  正义的维护者,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小案中感受到司法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