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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交流 促提升——梁子湖区检察院到保康县检察院交流座谈

【字号:    】        时间:2023-02-20      

 

2月9日下午,梁子湖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缪玉蓉一行7人到保康县检察院开展考察交流,保康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妍全程陪同。







缪玉蓉检察长一行先后参观了保康县检察院文化墙、案件管理中心、未检“向阳工作室”、检察听证室、办案区、干警体能训练中心、智慧检委会会议室,实地了解该院检察文化创建及相关业务开展情况。


参观结束后,梁子湖区检察院与该院第二检察部全体干警围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进行面对面的“取经”座谈。


何妍检察长对梁子湖区检察院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保康县检察院基本情况。


随后,该院二部分管领导、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德全重点介绍了本院近年来的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提出希望以此次交流学习为契机,搭建坦诚沟通、互助互信的平台,促进双方业务能力提升。座谈会上,双方结合各自办案实践,就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民事虚假诉讼、民事公益诉讼等案件办理,充分展开讨论,进一步捋清思路,达成共识。


缪玉蓉检察长表示

通过充分交流探讨,了解到保康县检察院各方面的工作扎实、有效,不仅院领导带头办案,注重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干警也是“有心人”,善于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案件线索,这更加说明检察机关要围绕群众急难愁盼,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

“感谢缪检一行对保康县检察院业务工作的肯定,通过此次面对面交流,我们的干警也收获颇丰,一些疑难点问题得到解惑。今后,还要继续常态化开展这样的交流学习,在思想碰撞中探索办案新思路,共同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何妍检察长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