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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保康:会签协作机制,打造跨区域南河流域保护新模式

【字号:    】        时间:2023-09-08      

  为夯实省院部署的“充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活动,8月31日,以南河为纽结缘的神农架、房县、谷城、保康四地检察机关在谷城县检察院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并共同签署《关于关于建立南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南河是汉江中游的一条较大支流,源于神农架阳日湾的粉清河,流经襄阳市保康县、十堰市房县,最终在襄阳市谷城县汇入汉江。一衣带水,四地相依。《意见》的签署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也是共同推进跨区域、流域保护的探索。 

  该《意见》指出,通过建立跨区域协作检察长联席会议、生态环境案件信息研判、案件线索移送、跨区域部门联动等机制,打破区域壁垒,信息共享,加强衔接,相互支持,紧密合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南河流域跨区域协作,更好地保护南河流域生态环境。 

  神农架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晓军,房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斌,谷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永强,保康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妍及各院公益诉讼工作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参加了会签仪式,并就开展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情况,落实工作机制,打造典型案例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交流。 

  何妍检察长表示,将以共建的南河流域保护机制为抓手,加强协作配合,以更高履职能力,更强检察担当做好具体案件的办理,助力跨流域、跨区域突出问题的解决,共同筑牢南河流域生态保护的司法屏障。 

  今年以来,保康县检察院“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共同围绕流域综合治理开展工作,共办理跨流域治理案件32件。 

  一是立足“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同多部门就水安全、水环境安全及林地保护等落实信息共享,与县河湖长办落实问题线索双向移交,形成行政切实履职与检察法律监督合力。 

  二是落实检察长巡河巡林制度,集中办理一批农村黑臭水体污染、生活垃圾治理案件,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履职。 

  三是充分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积极与县相关部门健全联席会议、案件信息通报、疑难案件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对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案件及时做好线索移送等工作,形成打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