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阿姨,我代表学校,参加县第十八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800米和1000米的比赛,进入前六名了!”
“检察官,孩子的收养证已经办下来了,孩子能正常上学了!”
“谢谢检察官支持起诉,现在孩子每个月都能按时收到抚养费了!”……
每一个好消息的传来,都是一个个孩子、一个个家庭走出阴霾,走向未来的希望之光,这是保康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向阳”工作室的不懈努力与真情付出的积极反馈。
自2022年成立以来,该工作室通过全过程综合履职保护,照亮孩子们前行的道路,向着“最好的时光在路上,一心向阳”的美好愿景奋勇向前。
以检察办案为基,夯实司法保护之石
“向阳”工作室始终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理念,坚持“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模式,全面落实“保护、教育、管束”责任。自工作室成立以来,共办理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8件70人,对性侵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严重犯罪案件提起公诉22件27人,把“严”的基调贯穿诉讼全过程,从严追诉,均获得有罪判决;对3名主观恶性较大的未成年人提起公诉,坚持严管厚爱;对7名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实施精准帮教,为罪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预留通道。通过严格依法办案,坚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诠释出未成年人保护路上的检察担当。
以综合履职为引,织密成长护航之网
“小壮(化名)爸爸走得早,他妈妈外出务工后很少回来,也不按时给抚养费,我们老两口只能来寻求检察机关帮助了……”2024年5月,保康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收到支持起诉申请后,立即前往小壮居住的村委会、学校了解情况。经调查发现,小壮父亲死亡后由爷爷奶奶抚养,小壮母亲存在不积极、不按时支付抚养费的情形。小壮属于未成年人,维权艰难。该院经审查后决定支持起诉,并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其固定收集证据,参加民事调解。最终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小壮母亲依约履行了抚养义务。办案过程中,针对小壮母亲长期对小壮关心、教育、监护不足的情况,检察机关发出《督促监护令》,对其讲解、强调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责令其加强对未成年子女履行监护责任。
“谢谢阿姨!”在回访工作中,小壮见到“老熟人”检察官阿姨,脸上露出了腼腆而真挚的笑容。小壮的故事,只是“向阳”工作室不断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细做实的一个缩影。
(2024年8月26日,未检检察官在“向阳”工作室为8名“问题少年”及其法定代理人开展训诫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
工作室力求在惩治犯罪的同时,积极推动“四大检察”深度融合,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的司法保护。自工作室成立以来,开展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校园周边治理、旅馆业接待未成年人、儿童食品安全等专项行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件,支持3件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民事起诉案件,协调1名儿童转学,为8名罪错未成年人开展分级干预,制发督促监护令50余份,帮助11名儿童纳入事实无人抚养政策范围,为8名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2万元。
以法治宣讲为灯,照亮向阳前行之路
“叮叮叮,法治课堂开课了!”近年来,该院致力于将法治声音传遍大山的每个角落,让法治的种子播撒在每个孩子的心田,检察官走到哪儿,法治宣讲的声音就传到哪儿。2022年,“向阳”工作室在县内完成专业化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为县城及周边乡镇3000余名未成年人、家长、教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等进行100余场专题法治宣讲;同时结合山区特色,依托马桥镇尧治河村雄厚的旅游资源和现有的红色党建教育基地,于2024年在尧治河村建立“保康检察院尧治河未成年人法治工作室”,将专业化法治宣讲功能延伸至乡村,并不断向周边乡镇中小学及十堰、神农架地区辐射,为到此旅游的游客及研学学子开展法治宣讲活动,惠及未成年人、家长及教师等2000余人次,有效推动了乡村法治教育的普及与深化。
“向阳”工作室的运行,承载着保康县检察院关心、呵护未成年人的温暖情怀和坚定决心,未来,工作室将继续全面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持续擦亮“向阳”未检特色品牌,全力打造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保护新高地,高质效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