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我被骗了31万,为什么我反而成了犯罪嫌疑人?”家住保康县城的樊某一脸疑惑地质问办案人员。究竟是“受害人”还是“帮凶”?她经历了什么?
今年4月,樊某在某社交平台上收到了一个名叫“东风猛士”的好友申请,出于好奇便通过了验证,对方自称是一名军人。经过数日交流,两人相谈甚欢,樊某将“东风猛士”视为知心人。几天后,“东风猛士”与樊某谈到投资话题,称自己在从事期货投资理财很赚钱,并向樊某出示了收益的流水,樊某对此深信不疑,在“东风猛士”极具蛊惑性的引诱下,樊某决定将31万的积蓄进行投资理财,于是在“东风猛士”的“悉心”指导下也开设了账户,31万元打入理财账户后余额显示为31万,此后每日收益近千元,这让樊某对“东风猛士”感恩不已。此后,“东风猛士”提出用樊某绑定的银行卡接收几笔资金,樊某心想自己不会有损失,还可能增加自己投资收益,在未问明资金性质的情况下便答应了对方的要求。
“东风猛士”通过樊某提供的银行账户累计接收资金110余万元,樊某的理财账户余额亦随之增加了110余万元,这让樊某沉浸在“发财”的喜悦中。然而当樊某准备收回投资时却发现无法提取账户内资金,这才意识到可能遇到诈骗分子,迅速选择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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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发现,“东风猛士”假冒军人身份获取樊某的信任,后来所谓的投资理财也不过是诈骗分子惯用的招数。他们首先通过社交媒体添加被害人,经过一段时间聊天之后取得被害人信任,再以投资能获得高额回报为由诱使被害人进行所谓“投资”。实际上投资平台都是在诈骗分子控制下的网络工具,有的先以小额回报为诱饵,诱使被害人追加投资,最后等到提现时才发现被骗,这就是所谓的“杀猪盘”。樊某就是这种诈骗招数的“受害人”。
然而她向“东风猛士”提供的实名银行账户用于接收不明资金110余万元,其中包含异地被骗资金,其行为同时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她又成了诈骗的“帮凶”,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赔了夫人又折兵。
网络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在为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不法分子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传统的犯罪形式演变为以互联网为媒介的非接触式犯罪,更加具有迷惑性和隐蔽性。天上不会掉馅饼,切莫被蝇头小利所诱惑,落入他人设下的诈骗陷阱。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一旦发现自己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应当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寻求帮助,切勿对诈骗犯罪分子的所谓“补救措施”抱有幻想,防止二次受骗,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最终赔了钱财又遭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