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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丨野生动植物修复基地落户保康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字号:    】        时间:2024-08-26      

 

  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由保康县检察院、湖北五道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共建的保康县首家野生动植物生态修复基地正式落户该县后坪镇红岩寺。保康县副县长蔡德军,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妍,湖北五道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星奎参加仪式。县林业局、公安局森警大队、相关单位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受邀参与。 

  据介绍,五道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31.3万亩,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是鄂西北保存极好、森林类型完整的天然次生林区。保护区内海拔1000米以上的山峰72座,有维管束植物189科869属2061种,脊椎动物93科231属332种,是野生动植物恢复发展的最佳场所。 

  与会人员听取了五道峡管理局开展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的情况,参观了基地观察室、药品室等办公场所,实地了解了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的工作流程、救助方式。 

  与会人员还在基地共同见证了一只被救助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凤头鹰的成功放飞。 

  图为何妍(右)、李星奎(左)共同为基地揭牌 

  何妍表示,此次联合建立野生动植物生态修复基地,是检察机关推进“专业法律监督+生态环境司法+社会综合治理”的实践尝试,也是凝聚自然保护区、林业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多部门法治合力,打造保护野生动植物合作平台的积极探索。也希望参与本次落户仪式的单位能够同心协力将基地打造成为集生态修复、警示教育、法治宣传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平台,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司法的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 

  据了解,今年以来,保康县检察院大力开展“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成立“山山而川”生态检察工作室,截至目前共立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案件34件。该院在办案中将生态修复与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相结合,引导被告人采取补植复绿等生态修复的方式代替传统的经济赔偿,建立生态修复基地,进行实地修复,号召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积极探索“生态修复+”的合力共建模式。 

  保康县检察院将以基地建立为契机,做到始终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紧扣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深化“府检联动”机制,继续加大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的办案力度,为保康县将生态优势向社会经济发展优势转化提供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