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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护航企业安全生产

【字号:    】        时间:2022-04-14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进一步推动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保康县检察院迅速行动,结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企业宣讲政策、提供法律咨询,护航企业安全生产。 

  3月14日开始,保康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妍及其他班子成员陆续进企业进行走访调研,要求企业加大安全生产力度,杜绝出现生产安全事故,在“八号检察建议”制发后,传达相关精神。 

图为: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妍一行到湖北尧治河楚翁泉酒业有限公司调研走访

图为: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程谦国一行走访旅游公司

图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秦雪梨一行走访楚烽化工

图为:党组成员、司行局负责人陈勇走访家具公司

图为:党组成员徐声明走访大山合

  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高检向应急管理部制发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这是最高检发出的第八号检察建议。 

  何妍检察长指出,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明确将安全生产纳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范围。下一步,保康检察院将依法能动履职,有效推进溯源治理;将深化与应急、公安、消防、交通、住建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合力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关口前移,帮助企业更好地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消除事故隐患,共护企业安全生产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