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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之力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康县检察院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纪实

【字号:    】        时间:2024-11-08      

 

  在检察机关监督下,副食店售卖过期饮料的现象得以遏制,24名农民工讨回被拖欠的工资,赡养难题得到解决的九旬老人重燃生活希望…… 

  近年来,保康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坚持依法履职,重点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的堵点、难点、重点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温度和法治的力量。 

  紧盯堵点,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某农村副食店货架上摆放有一排果饮,拿起查看,部分饮料已过期几个月。今年3月,保康县检察院干警在购物时发现这一线索。 

(图为:保康县检察院干警深入辖区对食品经营情况进行摸排。)

  “其他商店是否也存在这种情形?”带着疑问,干警们深入辖区对食品经营情况进行摸排,发现同类问题在乡镇农村超市、零售店比较普遍,食品安全隐患较大。 

  针对上述现象,该院第一时间向具有监管职责的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磋商函,督促其依法履职,就商户销售过期饮品的行为进行监管,同时加强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宣传,将乡镇农村作为重点监督对象,营造良好食品安全环境。收到磋商函后,相关部门立即行动,第一时间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通过制发磋商函,督促相关部门履行好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促进商户履行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该院检察干警向记者介绍道。 

  为进一步延伸检察职能,该院干警走进商场、校园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今年3月13日,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该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同前往寺坪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在乡镇农贸市场、超市、零售店,检察干警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向商户普及依法经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等知识;在中小学校园内的商户、食堂,实地查看食品安全、卫生环境和经营情况,为学生“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民之所盼,检之所向。“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院共办理食品安全领域案件6起,制发磋商函、检察建议书6份,向群众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手册300份。 

  关注难点,守护群众“钱袋里的安全” 

(图为:保康县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在走访县司法局时,了解到某机电公司拖欠李某、刘某等24名农民工24万余元的工资线索。) 

  2022年9月,某机电公司因拖欠刘某、李某等24名农民工24万余元工资,被投诉至保康县人社局。同年11月,机电公司限期内未支付欠薪,被人社局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机电公司不服处罚,遂申请行政复议。 

  掌握线索后,检察机关经过调查了解,机电公司在承包某化工公司改造项目完工后,未报送项目结算资料,影响化工公司进行工程结算,从而耽误农民工工资发放。对此,检察官积极向机电公司开展释法说理,督促其尽快补齐资料,履行支付义务。 

  同时,检察官经翻阅行政执法卷宗发现,人社局责令限期支付文书未依法送达,遂向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纠正。人社局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后,机电公司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为确保农民工拿到欠薪,检察机关持续跟进监督。2023年春节前后,检察官多次联系机电公司,了解项目结算进度,直到24万余元欠薪全部支付到位,才彻底放下心来。该案成功办理后,获得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守安批示肯定。 

(图为:保康县检察院、人社局农民工“欠薪”追偿磋商座谈会。)

  这只是保康县检察院开展根治欠薪工作,守护群众“钱袋子”的一个缩影。该院积极维护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今年上半年,办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件3件,得到群众充分认可。 

  为切实保护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该院还与县总工会出台《关于构建“检察+工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实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职工权益保障检察监督双向赋能,当好农民工“护薪人”。 

  聚焦重点,让老年人安享晚年 

(图为:2024年7月22日,保康县检察院向朱大爷送去8万元司法救助金。)

  “谢谢检察机关的帮助,让我对生活重新燃起希望。”7月22日,朱大爷收到保康县检察院送来的司法救助金后不断道谢。 

  2023年5月,马某在农田里焚烧枯树枝时不慎引燃林火,热心的朱大爷在救火过程中,全身大面积被烧伤。该院在办案中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将线索移送至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检察官经走访调查,了解到朱大爷年近七旬,是脱贫户,家中收入微薄,住院治疗已经花费45万余元,后续治疗还需不少费用,维持正常生活难度很大。 

  经过审查,朱大爷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该院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通过上级检察机关申请救助,最终为他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 

  近年来,保康县检察院依法履行监督、诉讼等职责,综合运用检察和解、释法说理等方式,成功办理一系列涉老年群体案件,积极回应老年人的司法需求。 

(图为:在保康县黄堡镇大屋场村巡回法庭现场,保康县检察院支持起诉的赡养纠纷案件达成调解,94岁的张大爷和其子女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94岁的张大爷自老伴病逝后,一直跟随儿子生活。后来,儿子患上多种疾病,无力独自赡养父亲,希望和三个姐姐共同承担赡养义务。 

  但四个子女对如何赡养父亲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张大爷向保康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对此,承办检察官不仅给予张大爷充分的法律支持,还在诉讼阶段积极协助法官开展调解工作。 

  最终,四个子女的态度发生根本转变,约定轮流赡养父亲,让老人安享晚年。至此,张大爷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 

  一项项切实举措的落实,让保康县检察院在履职尽责中,凝聚起“检护民生”合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多、幸福感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