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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丨让粉青河再现清澈模样

【字号:    】        时间:2024-05-11      

  四月,春光将尽,夏木成荫,粉青河如无暇翡翠静静流淌,波光粼粼。第55个世界地球日来临之际,保康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前往马桥镇周湾段河道开展“回头看”工作时,看到了这样一幅景色。 

(图为:整改前)

  去年10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助力河流生态环境保护,保康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妍在保康县马桥镇粉青河常态化开展巡河时,发现往日清澈的粉青河周湾段至三级站段河面上漂浮着大量生活垃圾,如泡沫板、塑料袋、动物尸体等,严重破坏河道生态环境,遂将该线索交办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经调查,该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当季汛期降雨量大,上游沿线河道内的垃圾随洪水顺流而下,最终堆积漂浮在临近三级站区域水面上,且当地乡镇政府打捞清运设备有限,仅采取人工方式进行打捞清理,进度缓慢,致使清洁效果不够理想。 

(图为:整改后)

  根据上述调查事实,保康县检察院依法向当地政府制发了诉前磋商函。当地政府在收到磋商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研究方案,督办落实,并购买了清运船,聘请专人进行打捞。 

(图为:整改后)

  同时,镇政府强化河湖长制的落实力度,分村、分责任人划分责任区,按村属地责任分辖区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注重源头治理,对沿河周边住户开展广泛宣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加强检查督察处理力度,开展日常巡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组织联合整治,综合执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为确保整改效果,近日保康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对粉青河开展“回头看”工作,发现整改效果良好。 

  粉青河发源于神农架林区,流经房县,在保康县境内汇入南河,属于跨区域河流。跨区域河流综合治理需要上下游、左右岸联动发力,综合施策,与之前保康县检察院联合其他三院签订的《关于建立南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主要任务相契合。 

  下一步,保康县检察院将进一步贯彻“检护民生”的新要求、新部署,以南河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形成合力,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让“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发挥出实效,推进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保康县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