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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丨公开庭审进乡村,检察力护生态环境

【字号:    】        时间:2024-09-1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打通基层普法“最后一公里”,近日,保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某等6人非法制造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狩猎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在保康县城关镇郭家庄村村委会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中,各被告人通过购买零部件、组装枪支,并持枪支在流域周边进行多次狩猎活动,猎获物中包括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三级保护动物,严重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这一行为不仅对当地生态平衡造成破坏,更触犯法律底线。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通过举证质证,精准指控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还原案件全貌,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各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实现了以案释法、以案为戒的目的。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就是守护我们子孙后代的和谐家园。希望各被告人深刻吸取此次教训,切实增强法律和环保意识,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时充当法律宣教员,以自身经历教育引导身边人遵纪守法。” 

  这场庭审不仅为当地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更展现了检察机关在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中的担当作为。村民们纷纷表示,今后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摒弃“靠山打猎,靠水捕鱼”的陈旧思想,参与到当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共同守护好身边的山水林地。 

  此次公开庭审是保康县检察院践行“以公开促公正”,实现阳光检察的一个缩影,既达到了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的目的,也推动“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通过身边的案例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以检察之力推动辖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共同守护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