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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行政争议“三步走”,共护营商环境

【字号:    】        时间:2021-11-23      

   

 

 

  

  一起行政处罚案因疫情、股东纠纷等原因逾期未缴纳罚款被申请强制执行,企业又将面临账户冻结、项目建设停滞,企业如何走出困境?农民工工资如何保障?近日,保康县检察院化身“店小二”,采取“三步走”工作方法,推动该案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使企业合规经营,项目稳步推进,彰显执法温情,共护营商环境。 

 

   

  事情的起因源自2019年该房产开发公司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进行住宅楼房屋建设,被城管部门查处后处以60余万元行政处罚罚款,因该公司逾期未缴纳罚款,城管执法部门于2021年8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罚款本金及逾期加处罚款共计120余万元。该公司认为行政处罚罚款及滞纳金过高,企业无力承担,向保康县检察院提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申请。 

  保康县检察院受理监督申请后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包案化解,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三步走”工作计划,狠抓矛盾化解。 

  第一步充分调查。该院接到该公司监督申请后,多次与城管执法部门电话沟通,召集城管执法部门、房产开发公司针对案件相关情况开展调查,还通过查阅卷宗、问询相关人员、实地查看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深入细致了解前因后果,对相关涉案情况进行“精准把脉”。经分析研判认为城管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在事实认定、证据采纳、法律适用等方面不存在问题,企业也能够认识到自身行为违法,对行政处罚本身不持异议,双方在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方面不存在争议。 

  第二步梳理矛盾。经过前期深入调查和充分沟通,保康县检察院了解到该房产开发公司由于疫情、股东纠纷、支付农民工工资期限将近等客观因素,企业可支配资金周转不灵,才未能如期履行缴纳罚款义务,主观上不存在恶意拖欠。城管部门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企业又将面临账户被冻结、项目建设停滞的困境,这对疫后企业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企业迫切希望资金能流动、赶上正常发展的路径。基于以上事实,检察院牵头召集城管执法部门、房产开发公司多次磋商,城管执法部门综合考量后表示可以依法减免加处的60余万元罚款。 

  第三步公开听证。为尽快化解矛盾,解决实际问题,保康县检察院于近日召集城管执法部门、某房产开发公司,邀请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举行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城管执法部门阐明了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的必要性,承办检察官针对企业面临的经营困境和常见法律问题,充分开展释法说理和现场答疑,积极帮助企业当前解困,确保保障员工工资发放及企业今后可持续发展。最终城管执法部门与该房产开发公司达成和解协议,房产开发公司书面提出减免罚款滞纳金及分期缴纳申请,城管执法部门从法院撤回强制执行申请,并依法减免加处的60余万元滞纳金。 

  听证会后,保康县检察院持续跟进该案行政处罚及协议落实情况,与城管执法部门、企业保持联络,及时跟进企业履行罚款情况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在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后,主动上门服务,宣讲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及时了解企业法治需求,真诚为其答疑解惑,当好企业“店小二”。 

  “接下来,我们将立足涉市场主体反映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结合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力推‘一站式’多元解纷,推动矛盾源头化解,持续优化服务水平和质量,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该院民行部门分管领导王忠良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