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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未保法”进村啦!

【字号:    】        时间:2021-06-11      

   

  2021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 

  保康县作为襄阳市唯一的全山区县,保康检察院干警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带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走进乡村,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社会氛围,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案件回访话“未保法” 

  “没想到案子办完了,你们还关心着小宝的情况,他现在挺好的,我一定好好带他。” 

  该院控申检察官和未检干警共同走进保康县马桥镇一户被害人家中进行案件回访,了解被害人未成年子女近期的学习、生活、心理状况。当知道孩子现在过的都挺好,检察官们才松了一口气,并拿出该院自制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手册,让老伯带着孩子一起学习,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走进村委会宣讲“未保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强制报告主体范围扩大,新增村(居)委会也作为强制报告的主体。该院检察干警走进马桥镇鳌头村村委会,与当地村干部共同学习研究《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村委会的强制报告义务、监护监督职责,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近年来检察机关探索创新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人员入职查询等多项机制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并明确确立了检察机关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工作等开展法律监督的职责。据悉,该院还通过法治上街头、法治进校园、进社区、“两微一端”等多形式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宣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