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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3年度)
——2013年12月31日在保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字号:    】        时间:2013-12-31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2013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转型发展目标,深入学习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院“三个文件”[1],推进“五个检察”[2]建设,健全检察工作“三个体系”[3],按照市院“提升定位、打造亮点、坚守底线”的要求,不断明确和深化工作思路,服务大局和保障民生成效明显,检察业务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为保康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实现中国梦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围绕中心,坚决执行县委决议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紧紧围绕中心谋划检察工作。围绕“打造都市襄阳后花园、建设绿色襄阳示范区”以及保康经济转型发展目标,立足检察职能,谋划检察工作。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把思想统一到县委中心工作上来,统一到服务大局上来。明确提出了争创三个先进的全年工作目标:即奋力争先进位,力争进入全市检察机关先进行列;奋力争先创优,单项工作进入全省检察机关先进行列;奋力完成县委考核目标,年终考评进入全县优胜单位行列。召开誓师大会,由科室负责人表态发言,全院干警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攻坚克难,团结拼搏,以良好的业绩树形象,赢得社会的认同和信任。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自觉把矛盾化解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始终,有力维护了全县稳定大局。在审查起诉孙某、周某非法经营案时,针对受害人多次集体缠访、闹访,与公安机关联合召开会议,通报案情,安抚情绪,积极追赃,及时返还,宣讲法律,防止被害人用非法手段维护合法权益;针对漏罪漏诉问题,要求侦查机关立案追究两人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保护受害者权益;针对案件办理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立足服务民生,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组织干警下农村,下基层,了解社情民意,增强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积极开展“三万”、“五联”等活动,成立了4个“五联”活动小组,分赴4个村,联系51户五联户,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截止目前,共制定帮扶计划51份,解决2名贫困学生上学难问题,3户老人养老问题,帮扶物资共计20余万元。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体现了县委、县政府解民忧、助民困的决心,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营造和谐优良发展环境。结合法律“五进”[4]以及青年干警成长工程,由院领导带领青年干警到企业调研走访,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帮助五道峡旅游景区建设,协调解决各种矛盾问题,督促质量和进度,力争明年“五一”全面营业。结合全县风情小镇建设,组建工作专班进驻后坪镇高碑村,积极开展环境整治。选派12名干警开展送法 “进校园”活动,运用小学生乐于接受的动漫、有奖问答等形式,讲解遇到不法侵害时的正确做法,受到好评。省电视台教育频道进行了专题报道。年底,对省院交办案件中涉及本县一家知名企业的案款,积极汇报争取,将50万元全部返还给企业,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二、履职尽责,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营造和谐稳定环境。始终围绕为实现保康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良好环境,把维护稳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全年共受理审查批捕案67件89人,批捕63件84人,不捕4件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14件154人,起诉84件110人,不诉2件2人。工作中,一方面突出打击重点。坚持从严从快打击扰乱社会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类犯罪,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案件高发势头。共办理各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5件15人,故意扰乱社会秩序案件17件17人。4月份,我县发生了一起上门女婿杀害3名家人的恶性案件,各媒体纷纷转载,我院认真审查核实证据,在受理的次日作出了批捕决定。另一方面认真落实宽严相济政策。结合案情,分类处理,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消除社会矛盾。在审查起诉一初二学生假期为零用钱涉嫌抢劫案件时,对真诚悔过,同时取得受害人谅解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利,减少了社会对立面,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得到统一。

  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把查办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损害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践行执法为民的重要手段。全年立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件12人,渎职案件3件5人。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对重点工程领域的腐败问题保持高压态势,立案查处清溪河水毁堤防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全部作有罪判决,得到了县委、人大及人民群众的支持和肯定。深入农村基层,集中查办了农村集体林权流转过程中职务犯罪案件3件5人。立案查办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窝案串案,高度回应了群众关注热点。除办理本辖区案件外,抽调精干力量,在市院领导下办理大案要案,得到市院的充分肯定,进一步打造了保康检察品牌。办理案件的同时,坚持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做到源头治腐,预防在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综合运用预防咨询、预防调查、检察建议、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和行贿档案查询等方法措施,大力开展预防工作。在国税局等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讲座13次,为7个单位安装了廉政屏保,发出预防检察建议17份,结合群众来访,开展预防咨询40次,开展预防调查17次,开展行贿档案查询232件次。我院查办林政系统职务犯罪的做法被《检察日报》登载,加强对珍稀树木保护的经验被省、市院转发。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坚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8件28人,其中: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8件18人,要求侦查机关说明立案理由10件10人,均已纠正。发出检察建议8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在审查杜某、宦某强奸案时,监督对漏犯丁某、周某立案侦查,丁某、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和5年,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案件”;二是强化刑事审判监督。针对一起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的滥伐林木案,提出抗诉,审判机关重新审理后改判;三是强化民事行政案件监督。结合新修改民诉法的实施,采取与相关单位联合,深入乡镇开展法制宣传,聘请律师和人民监督员担任民行工作联络员等措施,拓展案源。立办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3件,经审查提请抗诉1件,建议法院再审3件。开展民事行政执行监督2件,发出各类检察建议16件;四是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对监管场所进行安全检查24次,开展刑罚执行检查32次,对173名监外执行罪犯是否存在脱管漏管现象进行了实地核实,向有关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08份,保证了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正常进行。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对1名脱管罪犯的缓刑判决建议法院撤销,按实刑收监执行,及时避免了一起刑事案件的发生。在看守所12个监室设立检察信箱,规范了监管场所管理,拓宽了监所检察监督渠道。

  三、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切实提高队伍素质能力 

  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深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建设。举办“学习十八大,提升发展气场”主题演讲比赛,进一步深化了干警对秀美山城保康、对检察事业的热爱之情,更好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在重大节假日,组织检察干警前往城关镇福利院等开展“学雷锋、送温暖”活动,慰问孤寡老人;积极开展“争创六型检察院,争当六型检察官”[5]活动,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推行检察工作讲评制度,对新招录的干警开展工作点评,作为今后培养任用的依据。

  素质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注重培养“开口能讲、提笔能写、交案能办”的复合型人才,不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以严格的奖惩制度为基础,成立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及新闻宣传攻坚小组,积极组织参加全县和省、市检察机关各种比赛。今年来,我院荣获全县“旅游法”知识竞赛第一名和“旅游杯”电视片评比大赛组织奖;荣获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知识演讲比赛优秀奖、全市检察机关控申部门综合受理系统操作业务竞赛三等奖,累计有8人次在各类练兵中获奖。另外,我院有两名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今年通过公开招录,引进6名年轻干警,不断充实干警队伍,保证了干部队伍源源不断的活力、动力。

  检察文化建设进一步丰富。注重用丰富的检察文化引导检察队伍建设,制定《检察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和《青年干警成长工程规划》,开展“漂书”活动[6],在“三八”、“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开展访贫问苦、义务劳动、羽毛球比赛、登山比赛等活动,充实8小时以外的生活,使广大干警远离餐桌、赌桌,保持身心健康。同时,将检察特色和保康元素融入新技侦大楼建设,对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基地进行了同步设计、建设,进一步丰富了检察文化内涵。

  争先创优意识进一步提高。以省级文明单位创建为契机,以争创三个先进为目标,在全院掀起了新一轮比、学、赶、超的创优氛围,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在五年一次的全省检察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我院1名干警被评为先进个人并记个人二等功。在全市检察队伍建设工作会上,我院有3个集体和2名个人获市院表彰,一个科室及一名个人入选全市“双十佳”。1名同志被评为全市优秀政法干警。我院对获得县级以上表彰的16名同志给予了即时奖励,进一步营造了打造品牌,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队伍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以贯彻落实中央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为契机,狠抓队伍管理。修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防止铺张浪费,“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1.1%,全年发文数同比缩减23.4%,开会次数和时间同比均大幅下降。与干警签订警车使用管理承诺书,设立车辆使用登记制度,进一步规范警车管理使用。围绕“执法办案不出事,廉洁从检不出事”的目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细化、分解到每名干警。同时,强化检务督察,着力治理慵、懒、散和“四风”问题,确保干警自重、自警、自醒。通过抓教育、强管理、转作风、创一流,实现了连续八年检察队伍“零”违纪,执法办案“零”投诉,我院连续两年荣获全县综合考评“综合类先进单位”,连续三年保持实绩考核“优胜单位”荣誉。

  检务保障工作进一步强化。按照着眼长远,质量优先的原则,根据检察工作需要,高标准建设了检察技侦用房。同时,对综合受理接待中心、案管中心、办案工作区进行了同步设计、规划和建设。现已完成整体搬迁,极大改善了办公办案条件,大幅提升了检务保障水平。

  四、健全机制,主动接受监督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加深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举办了以“完善举报制度,加强举报人保护”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和卫生系统代表30余人,走进检察院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让群众直观形象地了解、支持、监督检察机关和“阳光执法”的措施,感受“法治正能量”。积极回应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调查,主动接受县人大监督,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向人大常委会做了《关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根据会议提出的法律监督意识有待增强、质量有待提升,程序有待规范、机制有待健全,力度有待加强,外部环境有待优化四个方面的问题,从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水平;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监督实效;坚持司法为民,拓宽监督视野;优化监督环境,形成监督合力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促进了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强化内部自身监督。建立执法办案同步跟踪监督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开展部门自查案件200余件,检委会成员专项评查11件次,执法风险评估200余件次,发现案件实体、程序、法律文书、卷宗装订等方面的问题,均予以纠正与整改;案管办充分发挥流程管理和节点控制的监督管理作用,共受理公安机关及本院自侦部门移送案件220件284人,均在办案期限内办结,无超期现象发生。定期编发《案管动态》,对案件情况进行集中通报和分析,促进了办案程序更加规范;自侦部门办理案件实施“一案三卡”制度,采取向有关部门发函、到发案单位回访、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等形式多方面对侦查人员的侦查活动和办案作风等进行考察,保证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和廉洁性。

  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进一步拓展人民监督员知情渠道,定期向人民监督员通报工作,邀请各位监督员参加我院执法检查、案件回访、检风评议、列席检察机关会议。通过各种形式,为人民监督员学习法律知识和检察业务知识提供条件,不断提高监督水平,对于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

  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及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面临许多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办案任务重,压力大;二是法律监督在一些领域还发挥得不够充分,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高,有的干警执法办案、化解矛盾等能力还不够强;四是立足检察职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成效还不够明显。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2014年,我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检察长会议主要精神,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决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通过聘请专家授课、开展座谈会、交流学习、主题演讲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质,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紧紧围绕“一条主线,两个主基调,坚持两手抓”的整体工作思路,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二是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环境意识,认真贯彻“三个文件”精神,按照“三个走在前列”[7]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市院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围绕打造“都市襄阳后花园、建设绿色襄阳示范区”,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县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对标一流,争先创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公平正义,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美丽幸福新保康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依法履职,强化执法办案,维护公平正义。狠抓打击刑事犯罪和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保康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狠抓查办职务犯罪与预防违法犯罪,积极推进反腐倡廉。认真履行查办职务犯罪职责,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案件。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注重加强警示教育,注重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的跟踪监督;狠抓加强诉讼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四是积极探索,稳妥推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改革要求,按照高检院、省、市院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检察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与律师良性互动,努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共同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社区矫正配套制度,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努力提高检察干警基本素质,深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和理想信念教育,干警职业化、专业化教育,增强干警素质;教育引导干警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依法监督、理性监督;增强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的针对性;组织开展优秀抗诉案件评选和不批捕、不起诉、抗诉、释法说理等技能训练和竞赛,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执法水平。

  各位代表,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进入关键一年,检察机关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使命更加光荣。在新形势下,我们将进一步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能,维护公平正义,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创新发展,为建设“绿色襄阳示范区、都市襄阳后花园”,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相关用语说明 

  [1]“三个文件”:即《湖北省检察机关“五个检察”建设实施纲要》,是“五个湖北”建设目标的“检察版”,是未来五年湖北检察工作发展的坐标系、路线图和时间表;《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是贯彻省委打造“全国最优法治环境”的部署,立足检察职能,明确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任务、措施和要求;《关于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是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检察机关群众工作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亲和力、提升公信力的具体意见。

  [2]“五个检察”:“五个检察”反映了一定时期检察事业自身发展达到什么样的目标、具有什么样的特质的问题,是“五个湖北”建设目标的“检察版”。 一要打造“实力检察”,实现发展的硬实力进一步增强;二要打造“创新检察”,实现创新的驱动力进一步增强;三要打造“法治检察”,实现制度的约束力进一步增强;四要打造“文明检察”,实现优秀文化的感召力进一步增强;五要打造“人本检察”,实现队伍的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3]“三个体系”:指以坚定政治方向、服务大局为基点的检察工作方针政策体系;以“四个维护、两个促进”、营造“四个环境”为基点的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工作体系;以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基点的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体系。

  [4]法律“五进”:指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

  [5]“争创六型检察院,争当六型检察官”:指争创“服务型、责任型、法治型、创新型、人本型、效能型”检察院,争当“忠诚可靠型、学习思考型、干事创业型、专业职业型、文明规范型、亲民廉洁型”检察官活动。

  [6]“漂书”活动:指书友将自己拥有却不再阅读的书籍,无偿提供给其他书友阅读,书友阅读完后又将书传给下一位书友的活动。

  [7]“三个走在前列”:指孟建柱书记在湖北调研时,提出的“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警,努力使湖北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走在全国前列;推进司法改革,增强司法公信力、建设法治中国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在创新群众工作方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服务人民群众方面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