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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度)
——2017年12月28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字号:    】        时间:2018-07-04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保康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稳步推进改革,为打造“开放繁荣、精致典雅的绿色保康”创造了新业绩。     

  一、提升政治站位,在服务大局中体现担当     

  提升政治站位,保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站在全局、时代和战略的高度,主动将检察工作向县委汇报,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一年来,我院先后以要情专报形式向县委专题汇报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及省、市检察院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活动以及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均获得县委领导的肯定。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为开展全年工作注入了动力,增强了信心,推动了检察工作在全市争先进位。      

  聚焦“三个专项”,为保康绿色发展保驾护航。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作用,扎实开展绿色专项法律监督活动、环境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食品药品立案监督活动三个专项工作。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保康绿色发展贡献检察力量,全年共办理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类刑事案件32件。搭起“炉灶”,成立专门机构。5月底,我院率先在全省、全市挂牌成立派驻县森林公安局检察官办公室,成立后两周内发现6件滥伐林木案件线索,并监督立案;打出“铁拳”,主动介入。针对个别企业无证排放生活、生产污水及污染物的情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撑开“绿伞”,保护森林资源。对一起滥伐林木案犯罪嫌疑人督促开展恢复性司法,补植复绿,效果较好,提出建议对其从轻处罚,实现了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用足“绣花”功夫,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检察机关义不容辞,我们履行首要责任,体现政治担当,以“绣花”功夫精准推进真扶贫扶真贫,以“钉钉子”精神全力保障四个挂点村如期脱贫出列。组织4个工作队深入挂点村完善挂联贫困户资料,实时更新贫困户信息,提高建档立卡信息准确性。出资75万元支持四个挂点村开展产业脱贫,指导发展莲藕种植161亩、核桃种植164亩、中药材种植1345亩、土豆种植1730亩,完成异地搬迁35户,为四个贫困村29名学生争取教育扶贫补助资金近4万元。脱贫攻坚,绝不能让残疾贫困户掉队。今年来,我院邀请县残联及鉴定专家对马桥镇周湾村13名残疾人开展上门鉴定并办理残疾人证书,让他们享受到补助政策的温暖。积极帮助马桥镇张湾村协调争取人畜饮水工程,彻底解决该村130余户400余人的饮水问题。     

  二、打击各类犯罪,在维护稳定中履行职能     

  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2017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112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8人,渎职侵权案件44人。通过查办我县农村新能源建设项目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上交县财政。同时,顺应检察一体化要求,积极抽调人员参与省、市院专案办理,共参与侦查88人。我院干警树立了良好“保康形象”,得到省、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今年来,结合办案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7次,预防宣传16次,开展预防调查1件,向社会各界提供行贿档案查询485件。与五道峡生态文化旅游开发公司合作开展检企共建,制定《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与县邮政部门签订“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实施意见,拓展了预防职务犯罪空间。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来,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84113 人,经审查,批捕6887人,不捕1626人,办案中纠正漏捕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88252人,经审查,起诉148200人,不起诉1619人,公安机关撤回311人,追诉漏犯19人,法定期限内审结率和准确率达100%。一方面,突出打击重点,全年共起诉各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6263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3266人,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另一方面,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证据审查,排除非法证据30余份,防止了冤假错案发生。     

  坚持将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让人民群众切切实实收到平安创建的利好。一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4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和首办责任制,保持了全年检察环节零上访,零投诉。创新邀请律师及人民监督员参与信访接待,积极化解矛盾。对1名未成年刑事案件被害人启动法律救助程序,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积极配合团县委、妇联等单位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对全县各中小学开展预防侵害、自我保护系列法治宣传18场次。在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成立“法制教育基地”和“未成年人关护基地”,使“谁执法谁普法”的庄严承诺落地落实。     

  三、加强法律监督,在深耕主业中彰显公正     

  认真开展刑事诉讼监督工作。今年来,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717人,其中: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616人,要求侦查机关说明立案理由11人,侦查机关均予以采纳。对侦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16次,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用好“放大镜”,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检验。我院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司法不公问题,把抗诉的重点放在审查刑事判决量刑不准确上,成功抗诉2件刑事案件。积极探索增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强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良性衔接,率先在全市将“两法衔接”工作纳入全县执法单位年终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形成了执法合力。     

  大力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今年来,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4件。通过审查,对7件民事审判程序不规范、执行超期等案件进行了监督,对15件行政审判、执行不规范、行政机关不认真履职的案件进行立案审查。通过办案,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向有关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19份。全面履行省、市检察院把公益诉讼作为检察工作新的增长点的要求,深入行政执法部门收集公益诉讼线索42条,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2件。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启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公益诉讼调查,对情况较为严重的四个乡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整改。对于整改效果不佳的,经省检察院批复后,拟提起一件公益诉讼。     

  全面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以创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为切入点,按照高检院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创建标准,投资建成视频监控室、约见室等功能性用房,保障了刑事执行检察各项职能的发挥,确保了监管场所安全。加强对非公企业法人、未成年人以及轻罪羁押人员等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全年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929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均被及时采纳并予以变更,依法保障了人权,维护了公平正义。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已连续5年被市院评为优秀等次,成为全市检察机关唯一一个入选高检院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的单位。       

  四、深化体制改革,在改革创新中激发活力     

  全力支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党和国家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我院站在拥戴核心、维护核心的高度,精准对标、压实责任、通力协作,用全心全意支持配合改革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扎实有序配合做好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三部门的职能、人员、装备的转隶工作,拟转隶编制16个、转隶人员14名,其中男干警、年轻干警分别占转隶人数的81%71%。提升政治站位,以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廉洁自律、群众认可为首选条件,圆满完成转隶工作,保持了反腐高压态势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我院坚持将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改革始终,切实做到了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得到了县委、县纪委的充分肯定。     

  完善检察官管理体制。年初,我院根据业务岗位需求并结合员额检察官个人能力特点,有针对性的调整了2名员额检察官的岗位。经省检察官评选委员会遴选,报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一名员额检察官,保证了员额检察官择优选任、进退有序。突出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增强了执法责任感。严格检察官目标考核兑现,确保了员额检察官责、权、利统一,推动了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保证了司法公正。     

  落实员额检察官司法责任制。牢牢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并落实员额检察官权限清单,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制定领导干部办案规则,确定了每位党组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办案类型、办案规则、办案数量,并对领导直接办案情况进行通报。今年来,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172件,占案件总数的24%。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确保了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生根,有序推进。     

  强化案件质量考评和流程监控。制定《案件质量考评办法》对员额检察官所有办结案件质量逐一进行评查。全年共评查案件143件,发现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程序不到位等问题7个,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提高办案质量。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检察官办案程序进行流程监控,发现办案时间超期、法律文书公开不及时等问题14个,进一步规范了司法办案行为,促进了公正高效司法。     

  五、坚持从严治检,在提神聚能中打造铁军     

  切实加强政治建设。十九大精神是我们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我院紧紧围绕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在中心学习组、主题党日、挂点扶贫村分层次宣讲,组织全院干警人人宣讲,使十九大精神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扎实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持续深入查找和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检察队伍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扎实开展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和政法机关作风建设“大排查、大整改、大督查”活动,通过自己查、他人帮、领导点、群众评等方式深入排查作风问题,签订“军令状”限期整改。始终坚持严字当头,抓早抓小抓苗头,更加注重“一岗双责”和学习贯彻两个《准则》、三个《条例》的落实,使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坚持用好“显微镜”擦亮“探照灯”,狠抓市检察院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对于市院党组反馈的16条意见立行立改,不留死角。立足“当下改”着眼“长久立”,及时召开党组会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再研究再修改,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四风”问题的重要指示,深入贯彻“禁酒令”。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驰而不息纠“四风”,开展检务督察46次,发出检务通报6次,编发节假日廉政短信温馨提醒6次,保持了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创新开展教育培训。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紧贴实际实施“菜单式”教学练兵。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开办“公诉大讲堂”,以官教兵、兵教兵的形式增强干警证据意识;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14名党校本科毕业的中老年干警参加了国民教育本科的自修学习,3名青年干警研究生在读。大力实施青年干警成长工程,唱响“检察好声音”。一年来全院共有150余人(次)参加了各类业务培训,19名干警在市、县各类竞赛中获奖。     

  狠抓检察文化建设。坚定文化自信,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优秀文化在价值引领、精神培育中的特殊作用,结合文明县城创建和文化小康工作,投资10余万元在院机关修建主题宣传园地。投资100余万元建设干警体能训练中心,保障干警身心健康。组织参加全县庆“七一”和市检察院喜迎十九大红歌比赛,荣获二、三等奖,强化了队伍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   

  六、主动接受监督,在广纳群言中改进工作     

  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县十届政协一次会议对我院五年来的工作进行了审议,年中我们向人大、政协报告半年工作情况,代表、委员们对检察工作发展提出了宝贵意见、建议。我院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检委会研究落实整改。采取责任到人、挂图作战等方式,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层层压实压细责任,并将整改情况以院文件的形式分别报人大、政协征求意见,得到人大、政协的肯定。征订250份《检察日报》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赠阅。利用检察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案件公开听证、旁听庭审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共60余人次,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不断改进检察工作,全年工作实现新进展。 

  一年来,我院被市检察院评为“工作先进单位”,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工作突出单位”,共有17项工作分别受到县委、县政府及省、市检察院表彰,6名干警荣记个人二、三等功。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服务大局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司法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干警素质和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18年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新的一年里,我院将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凝心聚力、砥砺奋进,强化法律监督,加强队伍建设,用新作为谱写新篇章。     

  一是更好地坚持服务保障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部署要求,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是更好地坚持打击刑事犯罪。密切关注社会治安新特点、新动向,依法严厉打击民生领域刑事犯罪活动,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深入推进平安保康建设。     

  三是更好地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回归本位,聚焦主业,不断提高强化法律监督工作,扎实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坚守严防冤假错案的底线,纠正危害公益的行为,加强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更好地坚持抓好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端正思想,改进作风,规范司法,努力锻造一支信念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湛、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五是更好地坚持深化司法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进一步推进各项司法改革任务,坚持把深入推进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作为司法改革的重中之重。加强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的监督,确保有罪追究、无罪保护。探索建立与监察委员会相互衔接、相互制衡的有效机制,实现监察委员会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程序无缝衔接,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震慑态势。     

  六是更好地坚持自觉接受监督。坚持重大工作和事项向县委和人大请示报告,严格执行县委和人大的各项决策决议。注重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络,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开展专题调研,认真办理人大、政协交办的各类事项。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更要有新作为。2018年,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各项精神,再加措施,再加力度,创新工作,为保康“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绿色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再做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