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半年工作,请予审议。
今年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以“筚路蓝缕,以启山林,忠诚朴毅,不胜不休”的保康检察精神为指引,坚持防疫与司法办案两手抓,全面履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大力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保障服务大局,检察产品“质更高”
坚持提升站位,为抗击疫情贡献检察力量。面对疫情县检察院快速部署,迅速响应。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干警下沉社区,入户排查,宣传动员,配送物资,站岗值守,为3个卡点、2个居民小区采购各类物资600余斤。向包保扶贫村、所在社区捐赠口罩、消毒液等物资17000余元。办案防疫两不误,针对有关部门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怠于履职情形,报省院批准,依法发出全市首例涉疫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抗疫中涌现出“党员身份永不退休的模范检察官”、“最帅90后硬核逆行者”等8名防疫突出个人,5名党员获得县委、市院通报表扬。
决胜全面小康,夺取脱贫攻坚战胜利果实。提前科学谋划,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的脱贫攻坚工作。3名驻村工作队长第一时间下沉扶贫村,指导春耕工作,推广直播带货,促进增收。用心用情推进脱贫攻坚各项任务。今年来,先后为3个包保村提供15余万元帮扶资金。组织100余人次开展驻村工作,突出抓好贫困户稳定增收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充分发挥职能,吹响复工复产检察号角。坚持贯彻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共办理侵害非公企业合法权益案件4件7人,对非公企业管理人员依法不起诉2件2人,不捕2件3人,改变强制措施1件1人。4月16日,联合县工商联、税务、人社等多家职能部门,邀请26名企业家召开企业复工复产法规政策宣讲会,从制度层面保障了民营经济发展。对一名响应乡村振兴号召回乡创业但超面积采伐滥发林木的民营企业家,在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补植复绿前提下,经公开听证后做出不起诉决定,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动保康疫后重振。
确保全胜收官,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开展“六清”行动,共起诉黑恶势力犯罪2件3人。不断将“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工作推向深入。依法对原枣阳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周晓涛,原保康歇马派出所所长陈勇等2人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变更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起诉。紧盯时间节点,受理王某柱、王某军涉嫌非法拘禁、开设赌场案后,15天内审查起诉。对长期盘踞在黄堡镇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的5人涉恶犯罪团伙依法严厉打击,团伙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二、依法履职尽责,司法办案“步更实”
不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上半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5件30人,批准逮捕21件2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8件111人,依法提起公诉57件70人。践行“少捕慎诉”司法理念,上半年,我院逮捕率同比下降11%,不捕率同比增加8%,居全市第一。落实“两提高一降低”原则,大力推进认罪认罚制度,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0.8%,居全市前列。
坚持做实刑事诉讼监督。积极探索开展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4人,撤案2件2人,纠正漏犯3人,纠正漏罪4人。发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通知书1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结合办案加强社会治理,对县文化和旅游局发出检察建议1份。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办理监管场所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违法案件13件,社区矫正违法案件17件,对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11件,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21件,受理控告、举报和申诉案件2件,依法维护了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大力开展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调查摸排相关线索3件。
持续做强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上半年,办理民事检察案件8件,发现并移送违法线索2件,提请省院抗诉被采纳2件。办理行政检察案件3件,开展行政裁判结果监督1件。立办公益诉讼案件21件,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4件。积极开展“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工作,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各职能部门,对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进行公开审查听证,促使企业兑付工人27.85万元工资。依法开展监督,为2名失业劳动者协调兑付疫情期间最低生活保障金2000余元。
坚决做好矛盾化解和未成年人工作。坚持“七日内回复”和首办责任制,上半年共接待各类来信来访39人次。大力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宣传周活动,检察长亲自接访并妥善处理2起信访案件。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对群众反映某采石场造成环境污染等问题多次实地调查取证,邀请代表、委员召开听证会,协调企业科学选址合理开采,行政部门依法加强监督,化解社会矛盾。上半年共受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1件1人,受理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4件6人。通过网络授课形式,开展“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检察公众开放日活动,对县内三所学校500余名学生开展法治宣讲。以“双报到”为载体,对18名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儿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实现微心愿。
三、全面强化管理,夯实保康检察“软实力”
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警头脑,在应对疫后综合症,着力疫后重建等工作中巩固发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15余场,安排党组成员讲党课8次。积极开展线上学习教育4次,确保理论学习不落一人。组织全体党员干警赴过渡湾镇二堂绿珍生态农业观光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的第99个生日来临之际,组织30余名干警开展“庆七一”朗诵比赛,感悟99年党的辉煌历程,坚定党员初心与使命。
将从严治党落在实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定期、不定期分析研判全院干警思想动态,听取专题报告3次。树牢“打铁需得自身硬”理念,结合“攻坚年”活动,在主动接受监督上下功夫。半年来,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21人次参与5件案件的公开听证审查,接受评议,规范检察权运行。强化司法办案“三个规定”,逐人填报备案,堵住司法办案廉政风险。半年来,我院开展检务督察20余次,发出检务督察通报4份,继续保持干警执法办案零投诉、检察队伍零违纪良好局面。
将全链条管理抓实抓细。积极协助市检察院研发检务管理系统,率先运用在工作中,依靠大数据分析研判辅助办案,让工作更加直观、有据。实现在工作中管理,在办案中生成绩效,构建全链条管理模式。通过该系统直观比对院领导之间、检察官之间、部门之间以及业务条线之间的办案数据,及时发现办案差距,找准自身问题,明晰发力方向。运用该系统以来,先后发现并解决了检察官案卡填录不规范、事后补录,检察建议未按要求审核后统一发出等问题,在固强补弱中,奋力实现了“小院也有大作为”目标。今年7月,在市检察院对各基层院2019年工作考核中,我院位居全市第一,系历史首次。
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了我院2019年工作,代表们对检察工作发展提出了宝贵意见、建议,我院对此高度重视,汇总整理为9个方面57条意见并及时召开检委会研究落实整改。采取责任到人、挂图作战等方式,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县人大始终高度关注、支持检察工作,有力推动了保康检察事业发展。
半年来,我们深感:坚持党的领导,是成绩取得的基础;坚持理念引领,是成绩取得的根本;坚持压实责任,是成绩取得的前提;坚持智慧管理,是成绩取得的关键;坚持文化铸魂,是成绩取得的核心;坚持接受人民监督,是成绩取得的关键。
上半年保康检察工作稳中有进,多项工作得到广泛认可,被省人社厅、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20余人(次)干警获得省、市、县各类表彰。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受疫情影响,检察业务数据下降幅度较大;案件整体质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全力解决,绝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
下半年,我院将继续围绕服务保康发展大局,在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中,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昂扬的奋斗姿态、热情挥洒的汗水,回应上级重托、不负人民期待!
一是抓落实,深刻把握疫情防控的长期性、复杂性,推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更加主动地把检察工作融入到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聚焦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突出司法办案和服务大局工作重点,不断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补短板,以推动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为途径,确保“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统筹发力。履行好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树牢刑事案件质量整体意识,全面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以“两提高一降低”为目标,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精准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做强做实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三是强素质,以“一专多能”“多专多能”为追求,解决“本领恐慌”谋发展重自强。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加强支部标准化建设,固强战斗堡垒。加强检察业务知识学习研讨,大力推进“六型”建设2.0版本,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大力组织办案“实战演练”,不断提升队伍素能。继续坚定不移抓好科技强检和检务管理系统全面使用,以科技辅助办案,提升检察效率。
四是严管理,把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引向深入,把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建设和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建设力推到位,锻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严格办案监督管理,牢固树立规范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案件管理职能部门的作用,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落地。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为切入点和着力点,落实好“两个责任”。
保康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