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定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在党,关键在人。检察工作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也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今年以来,保康县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党建+”工作模式,不断提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人人讲政治、守规矩、懂业务,以党建引领检察工作新发展。
“党建+政治建设”
保康县检察院将党建工作列为全年工作重点,严格落实责任主体,做到党建一把手亲自抓,经常抓;依托文明单位建设,党建考核,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单位及个别干警出现的政治意识不强、不注重理论学习等问题,及时通过民主生活会、交心谈心、三会一课、党小组讨论等契机,及时了解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对于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予以疏导和解决。依托每月主题党日活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唱国歌、过政治生日等方式,引导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发放理论教育培训资料、利用“学习强国”、“检察官大课堂”、“保康党建”、“两微一端”等学习平台深化理论学习的同时,实现领导干部、业务能手讲党课常态化,将政治教育、党建工作、检察业务深度融合。今年“七一”,保康县检察院举办“党在我心中,梦想伴我行”庆祝党建99周年朗诵比赛,参赛干警结合各自岗位和检察职能,为党献礼。激发了干警爱党敬业,奋发图强的工作热情,增强了干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建+队伍建设”
积极顺应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立足“四大检察”职能总要求,结合具体岗位实际,加强检察队伍能力建设。聚合党建活动,融入业务知识学习,对于近几年新颁布、修订的《检察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民法典》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不断深入学习,提高检察干警法律素养、政治素养,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打破业务、部门界限,充分发挥业务能手、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传帮带”,提升办案质效,助力干警成长成才。根据《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组织条例》,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积极推进党支部换届改选,将业务骨干、优秀青年干警纳入支部班子,为党建工作注入新的活力的同时,有效推动了检察队伍的先进性。今年,保康县检察院党支部换届选举,该院党组、党总支就将办案能手、90后先进党员雷阳阳选拔为院第一支部支部书记。积极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检察业务工作,做到党建、检察业务、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针对检察业务工作中存在的司法办案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干警马虎大意等情况,采取“案管+检务督察”模式,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案管+检务督察”联席会议和联合通报制度,以督察通报倒逼司法办案规范,提升办案质效,提振检察队伍精气神,确保该院连续15年实现执法办案零投诉、检察队伍零违纪。
“党建+社会治理”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刑事检察打击犯罪,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立案监督,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推动依法行政和行业治理;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通过走访调查、公开听证、沟通调解等形式,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司法为民“八件实事”专项活动,直击农民工欠薪难题,服务乡村振兴,保障人民群众“舌尖”安全,优化营商环境,深度融入社会治理。聚焦精准扶贫,落实第一书记“双联共建”制度,与扶贫村双联共建,帮扶扶贫村党建,以实际行动践行党员使命,助力脱贫攻坚。以党员“双报到”工作为契机,积极主动对接报到社区,根据党员“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积极对接好服务项目,服从社区、网格志愿服务活动安排,组建本院志愿者服务队,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协助社区解决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环境整治、居民自治及小区“微治理”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协同推进社区共建自治,切实提升“双报到”工作融入社区治理的实效。立足检察职能,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走进社区、学校、乡镇、扶贫村等场所开展法律宣讲、政策解读、志愿服务等活动,宣传民法典、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党的先进理论等知识。疫情复工后,主动走访企业,为企业担当法律顾问,答疑解惑,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今年以来,全院干警共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达200多次,获得人民群众一致好评。
党建工作是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检察事业不断发展的动力和源泉,该院将继续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检察队伍廉洁、公正,司法办案规范、高效,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