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行政检察监督职能,聚焦重点民生领域和特定群体权益保护,以能动履职助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为法治保康、平安保康建设贡献保检智慧。行政检察监督纵深推进,监督质效不断提升,2023年1月,保康县检察院行政检察团队获评“全省优秀行政办案团队”。
专项+治理,聚焦主责主业提质效
围绕年度行政检察工作要点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专项监督,主动融入社会治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如该院办理的某机电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行政罚款一案,在调查核实摸清涉案机电公司欠薪背后的客观情况、排除主观故意的基础上,从实体与程序两个方面向县人社局制发检察建议,通过为企业减轻负担,提高筹措资金支付工资的积极性与可行性,在检察机关持续关注与跟进下督促拖欠工资全部支付到位,为24名农民工追回30余万元被拖欠的工资,取得依法护航营商与有力保障民生的叠加效果。同时,结合保康实际,开展非法占地、道路交通运输和安全、涉营商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检察监督,今年来办理服务市场主体领域案件8件,助力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办理非法占地案件5件,推动行政主管部门规范执法,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办理道路交通运输和安全领域案件3件,促规范、护平安。
服务+治理,拓宽护航民生新路径
聚焦民生小案,常态化解民忧破难题,用心用情护航民生民利。针对就业、住房、治安等重点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实问题,综合运用释法说理、带案走访、检察建议、争议化解等方式,破解困扰群众老大难问题。如在办理某农民工群体被拖欠工资一案中,充分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转变工作方式,聚焦主要矛盾开展调查走访、磋商座谈、争议化解,推动欠薪得到足额支付。同时,强化部门协作,增强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效能。如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案中发现城管执法部门在办理拆违建案件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方式僵化、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行政检察部门主动上门了解情况,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对近年来的同类型案件进行全面倒查,及时规范执法流程,完善制式文书,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创新+治理,构建行政检察新机制
以数字检察为抓手,突出数字赋能,以类案监督推动实现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今年来依托省、市院数字检察监督模型,先后办理了一批诉讼费收取、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毒驾等应当吊销或注销驾驶证等深层次治理监督类案,立足办案实践,助推机制建设。如在办理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执法监督过程中,该院与县公安局联合制定《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执法工作衔接的实施意见》(试行),增进互信互连,促进该领域案件执法规范化。同时,推进检察监督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衔接改革,健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机制。今年以来,该院与县司法局、县人大、县政协、县公安局等职能部门沟通,会签或参与制定5份工作协作机制,明确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合磋商、跟踪督办等全链条协作模式,有利提升行政检察监督精准性和有效性。
除此之外,该院不断深化轻罪治理“工作链”,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畅通“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反向衔接工作机制,对于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通过行政检察部门统一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检察意见,督促主管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通过检察一体履职实现轻罪有效治理,今年以来向相关单位提出21份检察意见,督促相关单位对6名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
2024年,保康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化行政检察职能,以“三个善于”为标尺,依法能动履职、融合履职、高效履职,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践行司法为民,护一方百姓安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