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保康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认真办好每一起刑事执行检察纠违案件,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工作,探索刑事执行检察参与社会治理新途径,确保刑事执行检察高质效发展。
一、严格刑罚执行监督,维护司法公信力
2023年度保康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围绕刑罚执行依法开展检察监督工作。共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2件,书面监督意见采纳率100%,有效疏通了监督渠道。办理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不当检察监督案件81件,书面监督意见采纳率100%,确保了刑罚统一正确实施。针对掩隐犯罪及危险驾驶罪留所服刑人员较多现状,驻所检察开展有针对性检察监督,确保监管场所不跑风漏气、安全无事故。同时,开展社区矫正下乡巡察4次,与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面对面谈话30余次,通过交心谈心,释法说理,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同时围绕具有我县山区特点的涉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犯罪较多的现状,为预防和减少此类犯罪,对此类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专门走访调研,收到较好效果。
二、能动履职,依托刑事执行检察参与社会治理
2023年度保康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共办理检察建议案件8件,其中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件,整改回复采纳率100%。该院立足日常刑事执行检察,重点办理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在检察监督过程中,通过小切口,开展调查研究,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制发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如针对看守所食堂食品安全未依法接受市场监管的问题、涉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罪社区矫正对象无证驾驶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发出检察建议后,进行了及时整改,提高了检察监督的质效,与被监督单位达成了共赢目标。同时积极配合襄州区院、襄城区院完成了交叉巡回检察工作,并针对巡回检察发现的问题,该院分别向保康县公安局、司法局发出了检察建议,均得到了有效整改。
三、立足社区矫正检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检察监督
2023年度保康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共办理涉市场主体控告举报申诉案件6件。一年来,该院刑事执行部门与保康县司法局主动对接,将20名涉企商社区矫正对象纳入台账管理,依法开展针对性矫正矫治工作。主动下乡走访涉企商社区矫正对象企业3次,与该县司法局联合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2次,现场收集涉企商社区矫正对象意见建议20余条。社区矫正机构认真听取意见,依法为涉企商社区矫正对象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该院通过能动检察监督,确保涉企商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提供了刑事执行检察担当。如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谭某某申请造林补贴监督案,该案入选2023年度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优秀案例汇编。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数据共享
2023年12月14日,该院与县司法局签署“社区矫正信息共享机制”,对工作衔接、数据排查范围、数据运用、信息安全防护和数据通报,从五个方面实现共享,做到了有章可循。完善了看守所“两网一线”建设,看守所工作网已接入驻所检察室,检察内网畅通,监控网稳定运转,为实现看守所数据共享打下了坚实基础。
保康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将立足刑罚执行检察监督,同时与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结合,履行社会治理刑事执行检察职责,坚持调查研究的传统,探索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新途径,进而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