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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首 绘新篇丨主动接受监督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字号:    】        时间:2024-02-16      

 

  近年来,保康县检察院以狠抓《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落实为主线,主动接受监督,努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使检察办案工作更接地气,更好地体现司法为民,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满意。


  主动接受监督,坚持把接受监督的主动性放在首位。一方面,以《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为依据,主动把监督重点放在检察办案上。2023年,该院共组织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活动250件次,圆满实现了人民监督员工作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和十大业务全覆盖。同时,创新方式方法,把监督工作引入司法办案的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据统计,2023年,有181件次的监督活动与案件的定性处理、案件质量考评、办案质效评估等相关,占活动总数的72.4%。为提高办案质效、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领导示范带动,以检察听证的方式审查案件,是检察机关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有效方式。如何保证应听证尽听证的要求得到全面落实?保康县检察院采取了一条传统但却最有效的方法,那就是领导示范带动。2023年以来,该院依托建成的标准化听证室和数量充足的听证员库,积极规范开展检察听证工作。全年共组织开展检察听证149件次,与上年度的134件次相比,上升11.19%。其中,在中国检察听证网开展网络直播听证1件,在全市领先;深入村组上门听证3件,有效促进了以案释法和释法说理,既方便了基层群众,又促进邻里纠纷、矛盾化解。在组织开展的149件次检察听证中,检察长何妍主持听证28件,占听证案件总数的18.79%,为带动全院检察听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充分发挥了示范作用和头雁效应。据统计,全年正、副检察长共主持听证69件,达到听证案件总数的46.31%,全院十大检察业务条线均组织开展了检察听证,应听证尽听证的要求已在全院变成了自觉行动。 

  注重氛围营造,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不仅需要检察机关有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愿望,更需要人民监督员的积极参与和大胆履职。为了动员和服务保障人民监督员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2023年以来,该院在落实各项服务保障工作要求的基础上,还结合2023年是人民监督员制度创立20周年的特殊年份,在宣传造势、氛围营造上下功夫。一方面,加强典型案例和专题调研工作。全年共撰写上报人民监督员和检察听证典型6篇,其中,有1篇被省检察院采用为全省检察听证典型案例;先后完成人民监督员工作专题调研课题2个,均得到组织者的向上推荐。另一方面,积极总结宣传人民监督员工作相关动态和成效、经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人民监督员的工作动态和履职作用。据统计,2023年市级以上媒体共采用该院相关信息宣传材料48篇次,取得了以氛围营造服务工作、以氛围营造推动工作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