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来了两件非法狩猎的案子,最近这类案子好像比之前多了!”“是啊,这两件案子好像也只捕获到了野猪跟猪獾。”“山山而川”生态检察工作室自2024年4月成立以来,非法狩猎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的案件数量增多引起了工作室干警的注意。
保康县境内山峦重叠,沟壑纵横,荆山山脉自西向东横亘县境中部,地势起伏多变,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县域内森林覆盖率达84%以上,金雕、中华斑羚、青冠鹿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这里繁衍生息。保康县检察院紧跟县委“生态立县、绿色发展”战略,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成立“山山而川”生态检察工作室,发挥“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作用,助力服务保康打造“一区三地”建设。
2024年,保康县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的涉案人数同比增长近50%。但经梳理发现,近三分之二的案件主体为农民,出于保护庄稼的目的而狩猎野生动物。如何以检察履职妥善化解农业生产与野生动物保护之间的矛盾,保康县检察院开展了一场以个案办理向类案分析再向社会治理的“护青”行动。
(2024年9月24日,工作室干警前往张某某家走访调查,核实庄稼地周围捕兽夹放置情况。)
“检察官你看,这是我家的苞谷地,地边上是田垄,我就是在这儿放的夹子,野猪也是在这儿被逮住的,它要是不来祸害我的庄稼,也不会被夹住,谁承想还犯罪了。”张某某一边带着干警在庄稼地周围查看,一边痛心地说道:“你们看,我这苞谷地被它们祸害成啥样了。”工作室干警前往涉嫌非法狩猎的张某某家走访调查,耐心地向张某某解释原因:保康县政府在2022年1月公布的《关于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保康县行政区域五年内均为禁猎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其行为违反“三禁”,涉嫌构成非法狩猎罪。
(2024年10月15日,工作室干警在寺坪镇砂坪村针对非法狩猎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
经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张某某主观恶性不大,且猎捕到的仅有野猪,情节轻微,在其所在地的村委会召开公开听证会后,决定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在听证会上,经干警释法说理、人民监督员耐心解释,张某某及与会村民对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表示认可。
这起非法狩猎案虽已办结,但工作室干警们开始关注并思考案件背后行政监管、法治宣传等是否缺位的问题。
经梳理自2022年5月《通告》实施以来受理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案件,按照数量、情节、处理结果等汇总分析发现:此类案件数量逐年呈上升态势,但大部分因情节轻微而作不起诉处理,一方面此类案件增长需投入更多司法资源,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治理效果有待优化。
针对上述情况,该院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履职。
一、监督依法履职,以案促改,发挥属地政府综合监管职责。
鉴于某乡镇近年来非法狩猎类案件显著增多,反映出属地政府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上存在监管漏洞,遂对该政府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促使属地政府更新野生动植物种类、级别名录,广泛提高群众知晓率,完善宣传、构建联防联治格局,营造浓厚氛围。该镇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召开了专题工作部署会,制定相应整改方案并实施,后续将加强野猪等野生动物危害综合防控,加大科普宣传,健全护林员管理机制,多措并举从根源上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二、开展系统治理,以点带面,督促行业探索健全路径方法。
虽已对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案件频发的属地乡镇制发检察建议,但全县其他乡镇此类案件也均有发生,为解决群众对法律法规及本县野生动物保护政策知晓率低、与相关单位协作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依托前期开展的类案分析,于2024年11月7日向行业主管部门制发了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通过分层分类开展普法宣传、建立野生动物危害防控机制、合理合法开展种群资源调控、通力协作开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专项活动等方式落实主体责任。针对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行业主管部门从建立健全协作及举报奖励机制、创新宣传方式、开展种群资源调控、建立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等方面开展整改并作出了书面回复。为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行业主管部门还邀请检察机关在部分乡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题宣讲,提升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法治意识。
三、落实协作机制,衔接转化,凝聚“人大+检察”监督合力。
对平衡群众农业生产与野生动物保护这一治理难题,2023年7月,与保康县人大常委会达成的《保康县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意见》为工作室干警提供了解题方法,该《意见》确定了检察机关从代表建议中梳理问题线索,通过案件化办理转化为检察建议,从检察建议中梳理研判社会治理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并转化为代表建议,共同推动公益保护、社会治理、行政履职。
通过对近年来办理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工作室干警起草了《保康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县域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案件频发问题的专题报告》,从近年来该院办理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案件情况出发,对办案实践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并针对问题提出了推进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意见建议。
2025年7月28日,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妍向保康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关于县域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案件频发问题的专题报告。经审议,会议全票通过了该报告,并提出了强化宣传教育,科学、合理划分野生动物保护区,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完善野生动物损害补偿的审议意见。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的要求和目标,保康县检察院以生态检察综合履职为抓手,从个案中洞察“护青”与保护动物的深层矛盾,以类案治理推动制度完善;用检察建议串联监管合力,借人大监督筑牢长效机制;让司法既有惩治违法的力度,更有化解民生难题的温度。下一步,保康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山山而川”生态检察工作室“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守护保康绿水青山、百姓幸福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