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保康县检察院着力构建案件管理大格局,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规定》,推动“案管业务+检务督察”工作深度融合,构建起全流程、多层次的监督体系,以监督合力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一、以制度为纲,让理念引领更新
理念引领是提升监督效能的根本前提,只有让先进理念贯穿监督全过程,才能确保工作方向不偏、力度不减。为将这一理念落到实处,该院构建了“日常培训+业务双岗”模式。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职责界限模糊、信息传递不畅、线索移交流程不规范、协作配合不到位等问题,该院对照上级规定细化本地操作细则,明确案管业务与检务督察的职责分工、协作流程和沟通机制,确保各项衔接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常态化开展业务规范培训,推行案管与检务督察人员双岗联动,围绕案件受理、流程监控、案卡填录、专项督察等内容共同学习研讨。其中围绕案卡填录、流程监控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题讲座4次,组织以案研学活动2次,累计研讨各类典型案例32件,进一步夯实了监督融合的实践基础。
二、用动态监管,让数据说话更准
动态监测是精准发现问题的关键抓手,只有通过实时跟踪、数据赋能,才能及时发现风险点和薄弱环节。为充分发挥这一抓手的作用,构建了“动态监管+专项督察”模式。案件管理部门通过“数检通+人工”双检测,对案件受理、办理、审结等进行全流程动态跟踪,实时监测办案期限、文书规范、案卡填录等关键环节,及时发现流程瑕疵与数据异常,今年来,已发出预警通知124次。每月发布《案件流程监控通报》并抄送检务督察,目前已发出7期。检务督察针对动态监管中发现的高频问题、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深入排查问题根源,推动数据纠错与流程规范。今年已针对办结案件开展办案影响、风险研判和案卡填录专项督察,覆盖82件案件及四大检察业务。既提升了监督及时性,又提高了数据监督准确率,助推办案质效提升。
三、经一体协作,让案件评查更实
案件质量评查是强化内部监督的核心载体,只有以规范全面的标准检视案件办理的各环节,才能切实找准短板、堵塞漏洞。为让这一载体真正发挥作用,该院构建了“案件评查+内部督察”模式。案管部门牵头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坚持案件办理与管理并重,强化实体、程序及数据监督。重点评查办结的捕后不诉、诉判不一等案件,常规评查涉市场主体的一审公诉案件。对评查发现的问题案件,及时移交检务督察开展追责惩戒工作,让内部监督真正“长出牙齿”、落地见效。今年以来,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整改率达100%。
今年以来,保康县检察院案管业务与检务督察已联动协作20余次,监督模式从“各自为战”深度转型为“并肩作战”。下一步将继续深耕衔接机制,在流程融合上再细化、在数据共享上再突破、在效能提升上再发力,以更密的监督网络、更实的协作举措,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更坚实的监督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