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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清了,气顺了!“检调对接 + 公开听证” 化解九年矛盾纠纷

【字号:    】        时间:2025-10-09      

  

  “对不起,不管怎样我也不该冲动撞你。”“我做的也有不对的地方,赔偿款收到了,咱们的账清了!”2025年8月11日,在保康县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里,曾经剑拔弩张的王某和邹某握手言和,一场因九年前经济纠纷引发的矛盾风波,终于画上了句号。 

  2025年6月3日,王某打着石膏来到保康县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情绪激动地对接待他的检察官说:“他故意骑车撞我,必须让他接受处罚!”这起看似普通的故意伤害案,背后却缠绕着一段长达九年的经济纠纷。 

  时间回溯到2016年,王某聘请邹某为其房屋进行装修,因是老乡所以未签订劳动合同,工程结束后,双方却因金额分歧争执不下,矛盾久拖未决,成了彼此心头的一根刺。2025年5月13日,两人在路上偶遇,邹某与王某发生争执,且在情急之下,骑着摩托车直接将王某撞倒在地。经法医鉴定,王某的伤势构成了轻伤二级。这场经济纠纷瞬间升级为一起刑事案件。 

  案件移送至保康县检察院后,一方坚决要求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坚称属于“经济纠纷”,矛盾一时陷入僵局。“表面上看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但根源仍在经济矛盾。”承办检察官敏锐地察觉到,简单起诉不仅解决不了纠纷,反而可能加深积怨,埋下更大隐患。“案结”更要“事了人和”,他们决定主动出击。 

  案件承办检察官与控申检察官两人商量后,决定各自发挥优势,协同推进矛盾化解工作。承办检察官仔细梳理了从2016年装修纠纷产生到2025年冲突爆发的全过程,精准把握矛盾症结;控申检察官则主动多次预约双方当事人,采取“背对背”方式分别接待。 

  对愤懑的王某,检察官帮其细算“经济账”:通过调解可在合理范围内快速、有效地解决经济赔偿问题,更快、更彻底地弥补实际损失;对焦虑的邹某,则严肃指出其暴力行为已涉嫌犯罪,冲动行为带来的刑事责任代价远大于纠纷本身,并详细阐释了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等“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通过耐心地释法说理,王某开始理性思考维权路径,邹某也认识到错误并表示愿意道歉和赔偿。 

  一次次的沟通和释法说理,渐渐融化了横亘在两人心中九年的坚冰。邹某真诚地道了歉,王某心中的怨气也消了大半,并表示愿意出具谅解书。 

  2025年8月11日,为了让处理结果公开公正,保康县检察院召开了听证会。在检察官、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双方就原有的经济纠纷化解达成一致;邹某就撞伤王某的行为,自愿赔偿王某医疗费等损失共计3万元;王某当场出具谅解书,双方达成和解。 

  鉴于邹某认罪悔过、积极赔偿并取得了谅解,且犯罪情节轻微。听证员达成一致:“冲突源于经济纠纷,如今矛盾已解,从轻处理更能修复关系,也体现了法律的温度,我们同意检察官对邹某做出相对不起诉意见。”人民监督员黄文忠感慨:“检察院依托综治中心这个好平台,把办案变成了化解矛盾、修复关系的‘良药’,矛盾让老乡成仇人,调解让仇人重成老乡,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共同实现。” 

  此案件的成功化解,是保康县检察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综治中心“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作用,积极探索“检调对接+公开听证”机制的生动缩影。该院将继续深化这一机制,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化解矛盾、传递温度,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坚实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