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片由豆包AI生成,与本文无直接关联)
“公司包机票、包食宿,月薪保底两万,还有业绩提成……”这样诱人的承诺让黄某、何某等人心动不已,他们随即按照对方指示踏上了偷渡之路。然而,等待他们的并非明亮宽敞的办公环境和高薪工作,而是电信网络诈骗窝点与被限制的人身自由。
近年来,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活动日益猖獗,跨境犯罪案件持续高发。自2022年以来,保康县检察院已办理偷越国(边)境案件6起,依法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9名。此类案件普遍呈现组织化、链条化特征,犯罪团伙常以“高薪工作”“境外淘金”为诱饵,利用精心编织的谎言诱骗境内居民非法出境。
屡触红线不悔改 违法犯罪必受罚
“我以为再次偷越国境不会有太重的处罚……”审讯室内,21岁的黄某懊悔地说道。正是这种对法律的漠视,让他在违法的道路上一错再错。
2024年8月10日,家住保康县的黄某经他人介绍,为前往泰国从事所谓的“高薪工作”,他按照对方的安排与指示从襄阳乘火车到达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由上线将其带至防城港市,随后通过乘快艇、变换乘坐车辆等方式,辗转越南、老挝抵达泰国。8月15日,黄某因非法出入境在泰国达府被捕,并被当地法院判处监禁。执行完毕后,他被移送泰国曼谷移民局,于10月15日被遣返回国,在昆明长水机场被当地警方抓获。
黄某还有因偷越国境被行政处罚的经历。在2024年7月25日因偷越国境被行政拘留十日并罚款五千元。但其并未吸取教训,在拘留期间结识同监所的龙某、何某后,明知出境系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但受月薪5万的高薪诱惑,再次铤而走险,偷越国境。
2025年11月7日,保康县法院采纳了保康县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以偷越国(边)境罪对黄某判处刑罚。
科技赋能助办案,声纹鉴定揭真相
“我去缅甸后在按摩店工作,没有参与电信诈骗。”面对犯罪嫌疑人的矢口否认,承办检察官将突破口聚焦于技术证据审查。
2020年8月29日,何某珍与同乡罗某、夏某、罗某江为从事高薪工作,从襄阳飞抵昆明后,由罗某联系车辆,四人一同偷渡至缅甸果敢某园区从事诈骗活动。2021年3月,何某珍在该诈骗园区冒充网贷客服,通过打电话、添加微信等方式引诱山东省惠民县居民王某下载“信贷宝”软件,后以申请网贷需要办理会员、贷款信息填报错误等理由骗取王某保证金共计2.6899万元。2021年8月19日,何某珍回国时被查获。
到案后,面对同诈骗公司刘某举、褚某斌等4名犯罪嫌疑人的指认,何某珍始终未能如实供述前往缅甸的目的,坚称从未参与电信诈骗活动。
在此情况下,承办检察官随即引导公安机关固定关键电子证据——被害人通话录音。经山东省滨州市公安局物证及纳言鉴定中心鉴定,与被害人进行通话的“客服专员”,其声纹与何某的样本语音认定同一。根据《法庭科学语音同一认定技术规范》,“认定同一”属声纹鉴定最高同一性级别,基本具有唯一性。
庭审中,面对声纹鉴定的铁证,何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如实供述了受他人指使实施电信诈骗的犯罪事实。2025年8月5日,保康县法院采纳保康县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以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
“所谓的‘境外高薪工作’不过是犯罪团伙精心编织的陷阱。”承办检察官指出,“许多‘淘金人’在出境后不仅未能获得承诺的待遇,反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被迫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甚至需要支付高额赎金才能恢复自由。”
面对当前仍存在的“境外高薪招聘”陷阱,检察机关特别提示:出国务工需合法!任何企图通过非法途径出境“淘金”的想法都不切实际,非法出入境行为本身已涉嫌违法犯罪,而所谓“高薪工作”多是电信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伪装,一旦卷入,不仅“赚钱梦”会破碎,还将面临法律惩处与人身危险。广大群众在遇到类似招聘信息时,务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信息真伪,坚决抵制非法出入境的诱惑,切勿因一时贪念迈出违法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