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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捕运销”链条,让“猴哥”重返山林

【字号:    】        时间:2026-01-14      

 

  幽静的山林间,野生猕猴在枝头嬉戏打闹,林间穿梭的轻盈身影、山谷中回响的清脆叫声,构成了一幅自然和谐的生动图景。然而,这份宁静却被打破——一张由非法猎捕、收购、运输交织而成的黑色利益网正向它们悄然张开…… 

  日前,保康县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1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生猕猴被成功解救,跨省非法交易链条被彻底斩断,实现了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综合履职,为生态保护筑牢法治屏障。 

  2024年12月、2025年2月,被告人王某某、马某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从外省偷偷收购野生猕猴后,计划运往外地高价售卖。途经保康县境内时,被侦查机关当场查获。经专业机构鉴定,涉案的11只动物均为野生猕猴,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其生存对于维护当地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次在五道峡野生动植物生态修复基地见到它们时,心都揪紧了。”承办检察官记得初见猕猴的场景,“狭小的铁笼里,猕猴们挤在一起,有的爪子被铁丝勒出了血痕,有的蜷缩在角落瑟瑟发抖,原本灵动的眼睛里满是惊恐,见到人就拼命往角落缩,叫声都带着沙哑的哀求。”眼前的景象,更加坚定了办案团队彻查案件、守护生态的决心。 

  该院“山山而川”生态检察工作室实现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的“一站式”办理。办案团队一方面细致梳理被告人非法猎捕、收购和运输的刑事犯罪证据,锁定“捕运销”全链条犯罪事实;另一方面同步开展公益损害证据调查,在案件提起公诉的同时,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每一只猕猴都是生态链上的关键一环。非法交易伤害的不仅是这些生命,更是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法庭上,检察官不仅指控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还阐述了其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造成的现实损害。 

  最终,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意见,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5名被告人七个月至二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同时判令赔偿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共计十四万余元,并在该县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案件虽已办结,但生态检察的脚步并未停歇。保康县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山山而川”生态检察工作室紧扣该县打造“一区三地”、建设“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的目标,结合本案,深入社区、学校开展普法宣讲,传递“破坏生态环境必受严惩”的法治信号,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共识。 

  “野生动物都是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我们不仅通过刑事打击斩断完整的非法交易链条,更通过全面综合履职,提起公益诉讼,让破坏生态环境者付出双重代价。”检察官在宣讲中强调,“生态检察,办的是一个案子,守护的却是一片绿水青山。唯有让法治观念深植人心,才能让每一片山林都成为野生动物的安全家园。” 

  如今,经过精心养护,猕猴们已逐渐恢复往日活力,它们来到野生动植物保护基地接受适应性照料,逐步熟悉当地的气候与山林环境。枝叶为家,山风为伴,“猴哥”终于重获自由与欢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