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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丨从串通投标案深挖“病灶”,以“检察良方”催生“治理新方”!

【字号:    】        时间:2026-01-26      

 

  “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围绕建议内容迅速开展自查整改,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同治理,出台了一系列机制、文件,确保县域招投标活动更加规范、透明。”日前,保康县检察院在收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落实检察建议的回复时,其工作人员与承办检察官这样说道。该院以办案为抓手,通过精准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管升级,整治串通投标乱象,为县域经济健康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图片由豆包AI生成,与本文无直接关联)

  这份检察建议,还要从该院办理的一起串通投标案说起。犯罪嫌疑人魏某在2019年至2024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活动中与投标人串通,内定中标方,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025年3月28日,经该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受贿罪、串通投标罪判处魏某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六万元。 

  “案子虽然办结了,但这类串通投标案件反映出的社会问题不容忽视,有必要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维护招投标秩序。”承办检察官并未局限于个案办理,而是对近两年办理的串通投标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聚焦案件背后的招投标监管优化需求,开展调查研究。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县域招投标组织管理者,对招投标活动负有监管职责。根治招投标乱象,不仅需要司法机关的“事后惩处”,也需要招投标相关单位的协同发力与事前预防,通过强化源头监管,彻底铲除其滋生的土壤。 

  该院迅速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发检察建议,从强化法治意识、健全工作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三个方面提出明确改进方向,督促其加强法律法规和串通投标反面典型案事例学习,创新工作机制堵塞招投标制度漏洞,强化对串通投标行为的源头治理。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保康县检察院制发的检察建议后,第一时间将整改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深度融合,打出监管“组合拳”:联合县纪委监委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邀请相关领域工作人员举行4期专题培训,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及招投标市场主体开展法律法规解读、典型案例剖析,筑牢防范串标“思想防线”;还出台了《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问题线索移交管理制度(试行)》,规范线索收集、移送、反馈流程,打通跨部门协作“堵点”,实现监管闭环;大力推行远程异地评标,共完成项目33个,科学规范组织开评标活动179场次。 

  保康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从“惩治犯罪”到“源头预防”,从“个案办理”到“行业治理”,实现良好社会治理效果。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法律监督职能,继续秉持高质效办案理念,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支点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